2007年4月1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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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黑公安副厅长一审判无期徒刑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赵建民

  本报讯 昨天下午,因涉嫌受贿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,曾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、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的许晓刚(正厅级)在衢州一审领刑。
  今年1月19日,衢州市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,指控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近500万元,同时涉嫌非法持有6支民用制式枪支(本报1月22日曾作详细报道)。法院一审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事实,判决许晓刚犯受贿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非法持有枪支罪,判处有期徒刑4年,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